請問此壇網是否由閣下創造,管理? 先唔好講貴壇與TD極為相似 我地先講下貴壇既JB準則
YuSanG:D 發表於 2012-3-20 17:48 如果你係個個壇既管理員 其他管理員做既野你係咪應該負上一定既責任而唔係話你管唔到? 你咁樣同見到人殺人 ...
peterkawp 發表於 2012-3-20 17:51 Server是他們管的 而論壇管的 我管論壇就是加插件!
YuSanG:D 發表於 2012-3-20 17:57 既然你管論壇唔係應該為你地壇既會員所做既行為做出一定既責任咩? 姐係唔係你做就代表你可以拍拍籮柚del ...
反省好自己有咩錯
Devil 發表於 2012-3-20 18:06 wow勁啦 知道自己錯 但係唔認錯?
但係唔認錯?
YuSanG:D 發表於 2012-3-20 18:08 姐係咁 家陣你個壇
你sorry都冇聲,拍拍籮柚del post當冇事 抄我地壇又唔講sorry
Xman1234 發表於 2012-3-20 18:10 亳無責任感
peterkawp 發表於 2012-3-20 18:14 亳無責任感!? 關閉論壇也不是一個對不起的做法?!
YuSanG:D 發表於 2012-3-20 18:15 我講到出晒面啦 叫你講句sorry姐 好難咩?
YuSanG:D 發表於 2012-3-20 18:18 姐係我隊球隊打波打死左你隊員 我解散左我個隊就=ok?
2HIT六YAHA 發表於 2012-3-20 18:21 我睇到你個post,第一個感覺係覺得你好無義氣
z4a7wq 發表於 2012-3-20 18:19 關閉論壇係唯一可以繼續留係TD既方法 如果唔係呢個唔係唯一既解決方法
Xman1234 發表於 2012-3-20 18:25 新聞都有講 個局長做錯左大獲野 除左道歉之外 佢仲會引9辭職
LoadinG. 發表於 2012-3-20 18:27 吾好諗住閂FORUM 就等於冇事發生,一切照舊 這是不可能的`
YuSanG:D 發表於 2012-3-20 18:29 你淨係話自己冇錯已經係一個錯 不負責任既表現
我想問.我做錯!?
YuSanG:D 發表於 2012-3-20 18:32 你咁樣叫做認有做錯? 仲有,唔係我地迫你
LoadinG. 發表於 2012-3-20 18:34 殺左人都吾系講句SORRY就無事喇下話`` 點都要罰下...
peterkawp 發表於 2012-3-20 18:36 沒錯.關掉論壇和禁止檸檬發言
YuSanG:D 發表於 2012-3-20 18:39 我想講,個仔殺左人,老豆都要負責任 同一道理 你個壇D人抄人D野,你唔洗負責任?
peterkawp 發表於 2012-3-20 18:45 照你這樣說!? 個仔殺左人,老豆負咩責任? 最多系個仔坐牢!
briansiocl33 發表於 2012-3-20 18:47 我正想講 個仔殺人,老竇負咩責,打死個老竇???
LoadinG. 發表於 2012-3-20 18:50 養不教.父之過`
leo101020 發表於 2012-3-20 18:51 7月食碗面反碗底 本人曰也
YuSanG:D 發表於 2012-3-20 18:55 因為佢表現一向良好 只係今次太令人失望
leo101020 發表於 2012-3-20 18:56 姐係某某人偏心啦= =
YuSanG:D 發表於 2012-3-20 18:51 1.你身為教育佢既老豆,佢做錯野你自然要負責 同一道理,你身為壇主,自然有責任規勸會員既一舉一動
leo101020 發表於 2012-3-20 18:54 y 7月呢條友有禁多機會? 而其他人冇?
YuSanG:D 發表於 2012-3-20 18:57 唔係 因為佢以前做錯野 解釋都尚算合理
peterkawp 發表於 2012-3-20 18:57 我是壇主!我正系整插件!? 叫我點估到有人這樣!? 仲有不同的版主/ADMIN.
KeroKero 發表於 2012-3-20 18:58 人地貢獻都5少, 貢獻愈多,機會愈多. 其實咁都唔算5公平
leo101020 發表於 2012-3-20 19:01 我唔同意 因為... 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 如果李家誠犯法 不過佢做好多善事 就可以免罪?
KeroKero 發表於 2012-3-20 19:04 難道這�堿O法院? 如果法律係完善,
Dick;D 發表於 2012-3-20 19:03 吾知點解我覺得7月乜野推哂落檸檬到 如果你真係話自己冇做錯 點解你會係全部抄帖個邊 留言句話:「我搵左 ...
Dick;D 發表於 2012-3-20 19:08 哦 姐係自動回應插件? 咁點解你回個時吾睇下?
leo101020 發表於 2012-3-20 19:07 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 唔一定係法律 可以係規則
KeroKero 發表於 2012-3-20 19:11 咁規則有冇明碼實標咁寫? 如果你咩都只係用法律規條管治,